看完花神祭,縈繞在我心頭的….

Peilin Wu
Jan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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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雖然開頭提到花神祭,但並不是要談無垢的這部作品,老實說我等級不夠高,對於舞蹈、劇場不熟。只是當初看完台北場之後就極力推薦朋友,一起拉著幾位坐高鐵下去繼續衝台中場,我有的是告訴他們看完不喜歡我幫忙付錢的這種執念與衝勁。

看完花神祭的時候,內心是充滿震撼的。

這個震撼,固然有對於製作上的細節著墨、對於花神祭要談的生/死、年復一年、對於創作之偉大等等的讚嘆;但對我而言更震撼的是,又或者每次和劇場人工作,受到他們感染的是:他們可以為一個作品,在老早將近半年前開始,週一至週五每天排練六小時,磨練出屬於作品的身體運用,集體的、一次一次地去讓每個人一同創作,完成作品。最後還會「進劇場」一整週,仔細雕琢作品細節與舞台空間的對應。

而這在音樂,是極少見的,或是大概可以斷言吧,就是不可能這麼做。可偏偏這樣的做法又如此讓我嚮往。

這或多或少也是一種我身為音樂創作/製作者的一個長久掙扎,甚至當年在不想去Berklee而去念NYU,在對爵士有興趣卻不想繼續深入成為一個爵士樂手時,雖然喜愛和音樂人一起玩音樂,但開始對於現場不再那麼喜歡,或覺得好像始終達不到、看不到自己想要做的目標時…..

前一段可能讓人很難懂,我就說得明白些吧。像是所有音樂人,或是至少古典學院體系訓練出來的音樂人(偏偏我也不是啊?),小時候會歷經很多個考試、比賽,重複練習同一首曲目,讓不同的老師承載著他學到的不同的體系,揉合出來的代代相傳的知識(畢竟,那些古典曲目存在也有百年),針對裡面的技術、針對裡頭的詮釋去做鑽研,然後學生再花數十、百、千小時去練習,最後,「曲子通過了」,或是比賽得名了,甄選通過了,進入下一套曲目。然後經典的曲子,在這一路樂手的生涯裡,重複比賽或是演奏個十來次,不是問題,甚至每次可以有新的體悟。

然後當學生成為老師了,或是成為獨當一面的演奏者了,進入職業樂團了,那些已經考過的樂團片段可以演奏得好當然是理所當然,一個職業演奏家該具備的技術水準以及詮釋知識都有了,但每一個演出,排練就是幾次,一、兩週密集的排練已經是很多,針對新曲目或是商演場大概就是一次兩次上,商演場時觀眾聽得爽、錢回收,就是讚;而藝術性的經典曲目或者有一定歷史的曲目,多排個幾次,試圖找出新的指揮詮釋,在有限的時間、預算內達成了足夠上得了檯面的成果(或是維持了這個團該有的不論是多優秀或是多普通的水準),就到這邊。除非你今天是獨奏者,或是一個密集相處的室內樂團。

的確,追求高品質、追求藝術、追求精神層面,在這個世界的腳步或是在一個不是大家都有無窮無盡的贊助可以花用時,必須妥協於現況。

然後這些盡可能的追求,在錄音製作裡產生了,在那邊,產生了許多現場絕對不可能有的精準度,不論是技術上或是情緒上的,在那裡,製作人、剪輯與混音師用photoshop的概念把一個作品留存了一個當下能達到最好的版本(當然,這還是有自我要求的人們會做的),流傳下去。

可是,現場畢竟是不同的,在一個良好音樂廳經由多次反射包覆在自身四周的聲音,在一個與身旁觀眾一起屏氣凝神的狀態下欣賞,然後共感台上的演出者…這些經驗都是絕無僅有的,沒有第二次完全相同的演出,但一個作品被錄音保存了,就好像死掉一樣,可以反覆聽好幾次很高潮很滿足,但除了今天音響設備相關的物件有差別,你今天心情有差別,否則不會有差別。

然而,為什麼在音樂的領域中,好像那個錄音才是大家會汲汲營營要追的東西,今天要錄音的,才會超級認真準備(吧,當然也是有不認真的),就像是要線上audition片段一樣,錄了一次又一次,找到自己最佳的版本,寄給樂團/學校,讓他們認可自己的實力。但是錄音裡因為要重複聆聽(假如今天是個賣的唱片),或是要吸引住評審,或者不能被揪出錯誤….這個錄好後製好的結果,以「耐聽」為目的,而現場,卻不用擔心這件事,可以盡情地把自己推到即將要極限的邊緣,然後一點點的失誤不是太大的問題,可是精神層面的境界,到了,就是到了。

這樣說的好像我應該會往現場去啊?

但不是,我選擇了往製作去。

我明明也鍾情於和音樂人一起玩團、共同創作的當下,享受舞台下的掌聲的那種時刻,可是就好像有點不怎麼對,覺得要離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很遠,甚至連自己想去的地方,都不太清楚。

當然,應該是因為自己也是個俗人,那些世界頂級的樂手,不論古典爵士場域,太多錄音當下捕捉就非常完美、令人屏息。

可是我也不知道,總覺得這些東西是漸漸在消逝,在錄音製作的興起,以及大眾對於娛樂的需求已經可以在各式各樣的地方被滿足時,現場音樂是賣粉絲,或是賣音樂學子。

然後,另一種現象就是,例如今天錄音預算需要被嚴格管控,或是今天現場音樂就是以最容易獲利來說,音樂內容開始被變得扁平,或是簡單化 — 意味著這些音樂的演繹者(AKA樂手,而非創作方),不用花太多時間練習這些演出的曲目,就可以達到一定的演出結果。排練次數一兩次也沒關係,因為音符簡單,容易有好的效果。

你可以說這是作曲家寫得好,很安全又可以很容易表達,對於配器掌握好所以聲響馬上就到位,但我不知道,至少我覺得音樂不只是這樣。但結果那些理當花好多時間要鑽研的技術要突破的新作品,可能被當成不太重要的曲目 — 畢竟觀眾也聽不懂 — 來看待;結果新作品在修正階段,或是在成為偉大作品的路上,或是他從來都不會成為偉大作品也好 — 在那之前,就被扼殺了。它一直都沒有機會成為偉大作品的那一天,除非遇到了一個好機會,像是要灌錄唱片了,或是念了哪個學校師承了誰,在這個體制內用什麼方式達到什麼「地位」,因此別人願意聆聽了 — 就算他們聽不懂。

我在說的當然不是真正的好作品,那種至少專業人士都能知道是好作品的好作品,而是還沒到那等成熟境界的作品,總是沒有機會被妥善對待以及妥善回應。他們總是無法像是劇場、舞蹈一般,假如同等級的尚未成熟卻很有潛力之作品,已經出了學校的場域,就不太有機會被好好排練、好好孵育。

還有一個問題,在這種層級時能夠凸顯的作品,又是那種容易馬上受到觀眾喜愛、評審青睞的,可是有些東西是要經過排練與琢磨,才會漸漸顯現出 — 而這種東西在現在這種情形下幾乎是不可能。

於是大家也知道,原先可能以藝術音樂為志的人們轉來一起做製作,做電影配樂,在這裏,至少可以透過錄音製作,稍微在有限的經費裡,卻可以想辦法後製的狀況裡,達成自己腦海中想像的聲音,至少,不會相去太遠。

或者,做電子音樂,那就比較沒有受到別人認真演繹與否的問題了。

講了這麼多,但其實我自己的現場與非現場的課題,倒是在樂手身份與創作者身份間,不是以作曲者來面對現場和非現場的情境的。

說說前面提到的爵士樂手好了,我還記得在第一次上爵士小提琴課時,我就和老師聊了我對即興、爵士的想法,說我不知道要怎麼確保當下的選擇是在作曲上最好的。我想我那時候不太知道要怎麼表達,後來這個問題也始終沒有解決,或是我沒有意識到盲點:

即興和作曲真的只是快慢差別嗎?

現在的我,覺得完全不是這麼回事。當然,有很多作曲的狀態是即興然後經過選擇而保留下來的,但即興的狀態應該是來自和另一些樂手們的互動(或者自己一個人與早些時間的自己互動,怎麼講起來有種天能感XD),那個互動和激盪,還有自由,才是即興的本質。可是,作曲的本質是結構。

當然細如每一個當下的安排,每一顆音符的歷程、位置、音高上的、力度上的、空間上的…..都會牽動到整體作品的全身,然後整體也會有一個大框架,有一個作品要展示的歷程。當然,你可以說有些作品就是某些moment超級美就抓住我了啊,可是我一直始終認定的作曲,是掌握了整體平衡的結果。當然,這件事可以透過與樂手互動而存在,但人是健忘的,我還真的很少在即興的演出裡,或是爵士樂的演出裡,在即興中找到縝密的架構。

在即興裡,我們看到的是一個點、一個切面上的爽,在作曲裡,則是經歷了這整個作品後的餘韻。

當然,我想,在不斷磨練即興能力以及記憶力(?)的那天,可能真有人可以完成縝密的即興吧。

然而,如果是已經先安排好架構的即興,我覺得那一塊就屬於作曲了。

而到底為什麼會提到這個呢?

我想,就有點像是現場跟錄音製作一樣,一個要留下的是當下的、與周遭產生關係的互動,一個是想保存下來,可以重複性聆聽的樣貌。

而或許我在那些當下、想互動的衝動的同時,更在乎的,好像還是全盤都可以掌握,然後磨練自己到真的能夠掌握到那個境界的時候……

說到底,可能就是掌控慾稍微有點高(?)

還有,其實不信任自己在沒有經歷時間的雕琢下,有辦法產生足夠永恆的事務吧。

但結果,Coltrane、Miles Davis、Monk….那些偉大的爵士樂手,還是會讓人為了那個moment,想不斷重複聆聽,造就一種永恆啊。

所以說,都只是自己境界不到嗎?

哈哈,

最後,回到劇場、舞蹈和音樂的差別,總覺得可能音樂實在有太多「獨自」的元素了,練琴是獨自的、深夜聽音樂是獨自的、創作是獨自的,相較於劇場與舞蹈,除了獨角戲以外很難不與人一起相處、互動、找到平衡與關係,這些人的屬性上好像從一開始就有差別。

要一齊各司其職,完成一個作品的演出,甚至你的丟接是可以幫助到對手演員,演出是背劇本的,不是看譜的 … 這些事情好像從這些層面上就有很大的分別,然後影響了很多很多事情。

然後在西方五線譜的載體上,所有事情常常可以被作曲者規範地極為嚴密,在當代音樂很多時候,會連要演奏者自由一點都要特別標明、寫彈性速度、Freely等,但劇本少有嚴密到這等地步的指示… 編劇(作曲)離開後,導演會有自己的詮釋,可是在音樂中,指揮的詮釋固然可以增加自己的意念,好多時候,音樂的詮釋是在「還原作曲家的意念」,只是大家還原的切入點不同罷了。

說來說去,講了一堆,要談什麼也無法太深入,我想我也沒有答案。

只是也開始反思自己喜歡做電影配樂,畢竟是有那個集體創作合作完成一個作品的主要成分在(為了電影、為了故事),但有時候也會在想,如果今天不是用形象包裝,單純的音樂(不是有詞的歌曲),有辦法成為一個IP嗎?

或許要想的是怎麼用一個系列的創作去衍生或是佐證自己在發展的這個概念,但我卻還在一個很多音樂都想嘗試的這種階段吧?

不過,寫到這,好像是有一些想法了,那種可以順著自己心意的一部分,又也許能順利讓自己的意志佔有一定比例,且讓作品趨近自己當下能達到的最好的想法。

然後回想到李希特在李希特舒眠曲電影中說的「作曲就好像也是在療癒自己吧!寫那種自己很想聽,別人卻沒有寫出來的創作」,好像最後,創作就是回到這件事上,只是要怎麼依靠這個,繼續走下去,就是另一回事了。(然後但我覺得今天他的作品不難演阿,至少技巧不難,這跟花神祭那樣雕琢出來的呼吸還是不同層面的…儘管,帶給觀眾的感受,可能可以是類似的 — 然後就會想到,那音樂真的只是要傳遞「情緒」目的或是思想概念就好嗎?觀眾如果用一種複雜的跟另一種簡單的東西都獲得了同樣的情緒滿足感,可是那身為音樂人,是否有繼續追尋境界的必要? 當然,我自己是想追求的,可是究竟這件事有沒有意義呢?)。

不過一切的一切,會不會又是我其實對無垢的誤會、對劇場、舞蹈的誤會呢。像是,都還是需要到那個境界,才有辦法做這樣的事情的?或是能夠做那些事,是犧牲了很多物質生活換來的,然後但是音樂有點貴,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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